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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火竞技官网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2024-12-17 15:11  


延大校发〔2022〕226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中发〔2020〕11 号)《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厅字〔2016〕8 号)以及吉林省《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的指导意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吉厅字〔2016〕1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平安校园建设,就是将学校的安全管理体现到“三育人”工作中, 增强全校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雷火竞技官网各级党委和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教辅机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及驻校各单位(含施工队)等(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四条 学校健全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制,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统一、公开透明、奖惩结合、依法有序的原则,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校园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保证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职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党委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六条 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学校党委领导、行政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协调、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格局。

第七条 学校党委、行政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充分保障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及稳定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每半年召开一次各部门党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第一责任,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平安校园建设的责任。

(三)建立完善平安校园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年度平安校园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

(四)建立严格的检查督促制度,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工作督促检查范围, 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第八条 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

(二)研究部署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三)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四)检查、考核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依照规定决定或者建议奖惩。

(五)开展安全防范活动以及警校联防活动,指导、帮助做好安全防范、参与平安校园建设。

    第九条 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积极参与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主动承担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二)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本部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第一责任,分管负责同志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责任。

(三)完善落实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易于执行检查的落实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督促制度、定量考核制度、评价奖惩制度,在本部门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年度平安校园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

(四)各部门应当每年对本部门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十条 各部门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通知等要求,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各类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广泛性和实用性,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紧密贴近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安全需求,大力普及安全、应急知识,逐步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通过安全教育让师生员工掌握日常安全防范安全、应急知识与技能,具备自防、自救、互防、互救的应急处突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出入境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心理安全、网络安全、反恐防爆、网络诈骗、应急知识、毒品防范及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增加安全教育内容。

第十三条 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要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要和师生员工日常文明言行养成相结合。通过安全教育,让师生员工自觉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养成时时讲安全,处处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第四章 安全制度

第十四条 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安全奖惩等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 教学部门要建立实验操作、实验室管理、化学品(使用、存放、保管)、放射源、标本、教学特种设备、学生实验实训、社会实践、体育场馆和器械等安全规定或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后勤保障处要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制定采购进货、存储保管、加工出售、留样、用电、用气、用油,炊事人员健康、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根据《雷火竞技官网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制定完善相应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第五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涉及教学、科研、工作、学习、生活等校园工作各个方面,关键是强化日常管理。各部门要逐级从严管理,用制度和规定管好人、管好物,管好事,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和师生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就是运用法律、行政、制度等多种手段,依法依规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一)校园出入及交通安全管理

按照《雷火竞技官网交通管理暂行规定》(〔2009〕79 号)执行,本细则不再另行规定。

(二)校园安全管理

按照《雷火竞技官网校园治安管理暂行办法》(〔2022〕125 号)和《雷火竞技官网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2022〕124 号)执行,本细则不再另行规定。

(三)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按照《雷火竞技官网大型活动管理办法》(〔2009〕78 号)执行,本细则不再另行规定。

(四)消防安全管理

按照《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28 号)和《雷火竞技官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2〕56 号)执行,本细则不再另行规定。

(五)教学、科研、保障安全管理

按照《雷火竞技官网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1〕32 号)执行,本细则不再另行规定。

(六)检查及隐患整改安全管理

按照《雷火竞技官网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2021〕33 号)和《雷火竞技官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2021〕34 号)执行,本细则不再另行规定。

(七)应急事项安全管理

按照《雷火竞技官网突发事件总体预案》(YBDX-YJYA-2021)和《雷火竞技官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YBDX-YJYA-2021-SXAQ)执行,本细则不再另行规定。

(八)其它事项安全管理

1.承租学校房屋的经营户,须严格按照与学校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办事,有安全隐患的经营户须按学校或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整改,整改后报请学校或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经营户不得超出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经营地点和范围,不得在承租房屋周边随意私搭乱建房屋扩大经营面积。

2.与学校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承租经营单位(户)的日常安全,由管理该业务的学校职能部门或牵头签订合同的职能部门负责。

3.根据“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驻校施工队由用工部门(学校建设工程由项目办公室、修缮由后勤保障处、其它工程由用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按照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管理,并对暂住校园的施工人员集中办理登记手续,并报学校安全保卫处备案。

4.驻校单位,必须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不得以行业特殊或以为学校服务为名随意违反校园管理规定,必须自觉服从学校管理,并按照学校建设平安校园的总体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第六章 责任督导和追究

第二十条 各部门以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一)不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本部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本部门发生较大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一般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

(三)对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力,因群体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不落实、迟报漏报瞒报情报信息等,造成现实危害,影响校园稳定的;

(四)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或不作为,导致发生影响校园稳定案(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本部门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价不合格、不达标的;

(六)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对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方式包括: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权制等。

第二十二条 对具有本细则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部门,由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学校大安全大  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进行通报,限期进行整改。

受到通报后,被通报的单位要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受到通报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或者具有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且危害严重或者影响重大的部门,由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  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干部和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必要时由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  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校长)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约谈后,被约谈的领导干部要写出书面检查,有关情况记录存入领导干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绩档案。

第二十四条 对受到约谈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或者具有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且危害特别严重或者影响特别重大但尚不够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的部门,由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限期进行整  改。必要时,可派驻工作组对挂牌督办部门进行检查督办。

第二十五条 对受到挂牌督办的部门,由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校纪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处报送事实材料,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出现以下情形的部门一票否决:

(一)对受到挂牌督办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或者具有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且危害特别严重或者影响特别重大的部门、连续两次被约谈的部门、连续两年学校年度平安校园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部门;

(二)发生较大群体事件,或发生扰乱社会秩序的较大案件、事件,在全省、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的事故等级,发生较大事故的;

(四)发生严重暴力犯罪,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在全校、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或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在全校、全省造成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

(六)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认为其它需要予以一票否决的。

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需要予以一票否决的,提出意见报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学校  纪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

一票否决由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做出并下达《一票否决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七条 受到责任督导和追究的部门及党政领导干部对责任督导和追究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责任督导和追究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应在接到书面申诉后 30 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意见仍然不服的,由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提请学校党委、行政作出最后决定。


    第七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嘉奖。对受到嘉奖的工作人员,应当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 学校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校各部门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对全校平安校园建设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部门与所属科(室、专业、班级)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暨平安校园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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