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校发〔2021〕33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DB22/T 2881-2018)、《推进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吉教安〔2018〕28 号)、《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吉教安〔2017〕25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风险管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各部门(学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各部门(学院)要按照“分级管控”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上下协同、专业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全员参与到分析生产过程各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及严重程度的评估工作中,找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加以防控。风险管控应涵盖学校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并贯穿于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各部门(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风险识别和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2.负责制定风险识别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管理措施。
3.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分级管控教育培训。
4.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控的考核。
(二)办公室职责
1.制定安全风险识别、风险分级管控的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
3.指导、督促各部门(学院)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安全风险识别、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和学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长职责
1.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组长是学校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部署的关于风险管控相关工作。
3.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二)副组长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部署,组织所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保障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
3.检查、指导、考核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
4.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传达、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要求,在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下,监督各部门(学院)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学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3.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配合各部门(学院)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性培训。
4.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成员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学校部署,组织所在部门(学院)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成立危险源辨识领导小组,由部门(学院)主管领导、专业教师、管理人员等组成。结合本部门(学院)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实施。
3.保障风险管控工作所必要的资源,开展安全风险知识培训,使教职工掌握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的方法,确保风险管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4.监督本部门(学院)各专业(科室)、岗位风险管控的履责情况。
5.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五)各专业(科室)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学校部署,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组织管辖岗位教职工接受风险分级管控培训,不断提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能力。
3.严格执行风险管控制度。
4.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六)岗位教职工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部署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认真接受风险分级管控培训,不断提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能力。
3.严格执行风险管控制度。
4.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第三章 风险辨识
第六条 风险辨识所涉及的术语含义如下:
1.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财产损害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的组合。风险(R)=可能性(L)×后果(C) 可能性: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
后果严重性:是指事故发生后能够给单位带来多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产生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其中任何一个不存在,则认为这种风险不存在。
2.风险单元:为便于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工作的准确性,需要将辨识对象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学校按照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物料材料、教学科研工艺技术、教学科研实习作业活动、教学科研实习的作业环境和危险源的类别、分布,结合起来后进行划分,逐级划分到最小风险单元,也是最小的风险点的集合。
3.风险点:存在于风险单元之中,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具体部位、装置或关键点。伴随在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的作业过程。
4.危险源: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危险和风险是伴生的,所以危险源也是风险源,那么风险源也称风险点。
第七条 风险辨识
(一)风险辨识的要求
1.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全面、详细地剖析生产系统,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并予以准确描述。
2.应从地理区域、自然条件、作业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作业任务等各个方面进行辨识。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下的危险有害因素, 分析危害出现的条件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故障模型。
三种时态:过去时态—评估以往残余风险的影响程度和接受范围;现在时态—评估现有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可以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将来时态—评估计划实施的生产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影响程度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种状态:正常状态—人员行为和生产设施的正常活动状态;异常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生产设施处于故障时态;紧急状态—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大危险。
(二)风险辨识的步骤
1.确定辨识的对象—设备设施、生产场所、区域;
2.划分风险评估单元—要关注风险点,同时包括对辅助设施作业活动分析;
3.对每个风险评估单元的工作内容进行分析,确定每进行一项工作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或危害类型,并确定风险点。
(三)风险单元的划分方法
划分风险单元一般以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
表 1 雷火竞技官网风险识别单元划分表
风险点序号 |
一级单元 |
二级子单元 |
三级子单元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
1 |
A |
|
|
|
|
|
2 |
B |
1 |
a |
|
|
|
2 |
b |
|
|
|
3 |
c |
1 |
xxxx |
|
2 |
xxxx |
|
3 |
xxxx |
|
4 |
xxxx |
|
4 |
d |
|
|
|
3 |
C |
|
|
|
|
|
4 |
D |
|
|
|
|
|
5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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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事故分类方法
1.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T13861—2009)危险源可分为四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
2.根据学校生产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分为:火灾、爆炸、泄露、倒塌、拥挤踩踏、交通、淹溺、中毒、自然灾害、治安刑事案件、暴恐事件、疫情、群体事件、触电、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其他伤害。
第四章 风险评估及分级
第八条 风险评估是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通过确定风险导致隐患、隐患导致事故的条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大小和等级的过程。
第九条 风险评估方法分为定性、定量两类。学校各部门(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选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一般常用的评估方法有:
1.可选择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生产现场及其它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进行识别;
2.可选择作业危害分析法(JHA)并按照作业步骤分解逐一对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
第十条 风险分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学院)要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建议使用风险矩阵法(LS)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作为判断风险等级的分析评价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第十二条 各单位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级划分应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颁发的制度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单位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各区域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张贴在部门(学院)醒目位置。
第五章 风险管控
第十四条 安全风险管控应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落实领导层、管理层、教职员工层的风险管控清单,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重大风险由学校直接管控;较大风险由部门(学院)管控;一般风险由专业(科室)管控,低风险由岗位负责人管控。并根据风险等级情况,进行风险管控的责任分配。在进行责任分配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中关于责任认定的条款,依法依规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
蓝色风险(低风险):由岗位负责人管控,应引起关注,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也可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
黄色风险(一般风险):专业(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该级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所属专业(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措施、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橙色风险(较大风险):由学校安全保卫处或各职能部门、学院(中心)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管控,应重点控制管理,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红色风险(重大风险):由学校管控,属不可容许的危险,立即停工整改。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应急措施,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
第十五条 各部门(学院)应对管控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结合部门(学院)实际,编制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有: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完善、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等;
3.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职业伤害;
4.事故应急措施,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部门(学院)进行的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措施的制定结果,形成风险点清单,实行一点一单,一院一册,清单中包括有序号、编号、风险名称、风险位置、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主体、风险点隐患检查事项、管控措施等内容。
表 2 第 XXXX 号风险点清单
部门(学院)名称: 所在风险单元名称:
风险编号 |
|
风险点名称 |
|
风险点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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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 |
|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
|
风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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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人 |
|
专业(科室)管控人 |
|
管控部门(学院)/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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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风险控制措施 |
检查频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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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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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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